2025年10月2日18时22分许,位于岳阳县及岳阳楼区交界处的麻布山省级森林公园内,由岳阳市壮壮户外运动有限公司经营的麻布山滑翔伞基地发生一起滑翔伞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近日,岳阳市应急管理局发布事故调查报告。
宋某某(带飞教练),男,32岁,取得《航空运动飞行驾驶员执照》,飞行员c级,执照编号:16691,运动代码PG-MF1,常驻地:湖南永州。10月2日首次在麻布山进行滑翔伞带飞,事发前当日已带飞5人。
报告显示,2025年10月1日,伤者刘某某母亲通过抖音购买滑翔伞飞行体验券。伤者一家人于10月2日下午抵达位于郭镇乡麻布村许家组的麻布山滑翔伞基地接待中心,通过接待中心车辆前往山顶起飞场地。10月2日18时19分,带飞教练员宋某某带领刘某某从飞行平台起飞,18时22分许宋某某从滑翔伞坐袋上滑落,人伞分离,随后滑翔伞失控,刘某某同滑翔伞一起坠落。
事故发生后18时45分许,刘某某家属拨打110报警电话。岳阳县麻塘派出所接到110报警,称“麻布山滑翔伞基地有游客和教练两人在滑翔飞行过程中人员失踪”,接警后派出所相关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随后,市应急管理局、蓝天救援队、岳阳县消防救援大队均组织相关力量参与救援,相关医疗救护人员已赶至现场待命。据目击者描述,2人坠落地点位于麻布山森林公园内,无现成道路,地势地貌情况复杂,加之天黑无照明进一步增加搜救难度。19时44分许,救援人员经搜寻发现刘某某所在位置,随即送医救治,虽无生命危险,但伤势严重。21时45分宋某某被找到,发现时已无生命体征。
报告显示,事故直接原因为带飞教练宋某某在飞行前未按操作规程系牢座袋腿带,起飞后空中飞行过程中腿带卡扣脱开,导致其从座袋滑落并坠落至地面,进而引发滑翔伞失控,造成事故发生。
调查认定:岳阳市壮壮户外运动有限公司“10·2”一般滑翔伞坠落事故是一起新兴体育项目经营过程中,因涉事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力、从业人员管理失控、安全操作流程未执行,属地及行业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跨区域协同监管缺失而导致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事故责任企业的主要问题:岳阳市壮壮户外运动有限公司作为涉事滑翔伞项目运营主体,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落实。一是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重缺失。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未明确各岗位安全职责,未制定飞行安全管理、应急处置等专项管理制度;二是人员安全管理流于形式。公司仅李强负责日常事务,安全员系临时聘请,未签订劳动合同,未开展专项安全培训;教练员宋某某于10月2日首次来到该公司后,既未接受岗前安全教育培训,也未签订劳动合同,仅通过口头协议即上岗开展双人带飞作业,人员资质审核、培训管理等关键环节均未落实;三是安全检查及风险管控未落实。安全员未严格执行飞行前安全检查制度,未对教练员座袋腿带系扣、伞具状态等关键环节进行核查,公司未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对飞行全过程风险未开展有效辨识与管控 ;四是场地及设施安全条件不达标。起飞点及降落点未按国家标准配备风向测定设备、救护车辆、现场未配备安全防护设施、标识标线及应急救援设备,不满足滑翔伞运动场地安全运营基本要求;五是长期脱离行业监管。未按要求向体育部门完成行业备案,未报送项目运营、从业人员等相关信息;六是项目建设手续不全。在取得省林业局林地许可后,未继续办理建设用地许可,擅自修建钢结构起飞平台,场地建设合规性存在严重问题。